记忆中漫步 发表于 2021-7-24 14:33

芜湖一男子暴力袭警!酒后踢踹、辱骂民警,结果被判…




男子酒后踢踹、辱骂民警 湾沚区首例袭警案判了!

7月22日,记者从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审结了一起袭警案,这是今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实施以来,湾沚区法院首例袭警案,被告人徐某某酒后踢踹、辱骂民警,因犯袭警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

2021年4月18日下午14时42分,湾沚公安分局湾沚派出所民警周某某接获110报警指令后,带着辅警骆某某、张某某驾驶警车到湾沚镇荆江西路临时停车场马路边处理一起出租车乘车纠纷。民警周某某等人到达现场后,作为乘客的被告人徐某某因对民警处理意见不满,不配合工作,在现场辱骂执勤民警,用拳头打、脚踢、拉扯的方式殴打张某某等人。在被强制带上警车后,被告人徐某某仍然谩骂民警并反抗。在被带至湾沚派出所后,被告人徐某某继续辱骂民警,并多次用脚踢民警奚某某、辅警李某某等人,民警奚某某、辅警李某某二人腿部被踢伤。经法医鉴定,奚某某、李某某的人体损伤程度均为轻微伤。

湾沚区法院认为:被告人徐某某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袭警罪定罪处罚。被告人徐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徐某某自愿认罪认罚,可依法从宽处理。综合本案案情,作出如上判决。

人民警察代表国家行使执法权,肩负着捍卫国家安全、维护社会安定、维持司法秩序等重要职责。在依法履职过程中,人民警察遭受违法犯罪分子暴力侵害、打击报复的事件时有发生,不仅危害其人身安全,更严重损害法律威严,破坏正常管理秩序。承办法官提醒,配合人民警察执法是公民应尽的义务,在遇到民警执法时,务必积极配合,敬畏法律,切勿因一时“冲动”触犯法律。


来源:今日芜湖客户端

银杏叶 发表于 2021-7-24 16:35

酒后无德

回忆再美~终是殤 发表于 2021-7-24 16:40

酒品即人品

1535788756 发表于 2021-7-24 17:50

暴力袭警更加一等

天桥 发表于 2021-7-24 18:50

判的轻了,严惩不贷

天蝎绍尔2 发表于 2021-7-24 19:41

法网恢恢

风之呢喃 发表于 2021-7-24 19:41

法网恢恢

初夏宝贝 发表于 2021-7-24 19:41

法网恢恢

大雨过后的彩虹 发表于 2021-7-24 19:41

法网恢恢

成子若 发表于 2021-7-24 20:28

这首不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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