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春子 发表于 2022-1-3 12:42

安徽一知名火锅店被罚5000元!经营过期食品 违反食品安全法


经营过期食品!安徽合肥一知名火锅店被罚!

因经营过期食品,1月3日,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获悉,合肥市包河区德庄火锅店被包河区市场监管局罚款5000元。

2021年12月10日,芜湖路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在合肥市包河区德庄火锅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店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健康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在该店后厨的操作台上放有辣鲜露调味料、料酒和生抽等调味料,其中辣鲜露调味料的生产日期为2020年11月30日,保质期为12个月,并已开封使用。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包河区市场监管局认为,合肥市包河区德庄火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构成经营过期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该局决定对该公司罚款人民币5000元。


来源:安徽商报

银杏叶 发表于 2022-1-3 14:34

很抓很罚

周俊杰 发表于 2022-1-3 15:12

知道了

捕风汉子 发表于 2022-1-3 15:15

知道了

芜湖陈奕迅 发表于 2022-1-3 15:24

德庄火锅

老岳 发表于 2022-1-3 15:26

还是少到外面吃饭为好

治愈心灵 发表于 2022-1-3 15:41

知道啦

治愈心灵 发表于 2022-1-3 15:42

很少在外就餐

稀奇古怪 发表于 2022-1-3 16:08

食品安全

宁小巫 发表于 2022-1-3 16:26

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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