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日凌晨三点,沈巷交警中队接江北分局民警电话称,在天和苑小区处理一起纠纷案件中发现一人涉嫌酒驾。 沈巷中队民警到达现场后,与江北分局民警对案件交接时得知:报警人为张某贵,其朋友丁某与女友雍某发生纠纷,在丁某住处楼下无法“脱身”,随即发微信请张某贵解围,谁料张某贵到达现场后越帮越乱,无奈之下丁某请张某贵帮忙报警。细心的江北分局民警在现场询问时发现报警人张某贵一身酒气车辆还未熄火,民警根据经验判断张某贵酒驾可能性较大才通知了沈巷交警中队。
沈巷交警中队民警到达现场后对张某贵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39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后又将其带至沈巷卫生院交由专业人员抽取了血样。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交警提示:酒后开车,是一种极不负责的行为,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是铁定的规律,请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负责,酒后坚决不碰“方向盘”!
来源:今日芜湖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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